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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【一更】

  尚书大人,打发点咯

方婉之出去的时候,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。


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,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。


方婉之粗粗瞧了瞧,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,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,想笑,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。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。


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,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。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,就乐了。


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。


他歪头挑了眉眼,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,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,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。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。


叶随风动,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,方婉之见了,伸手替他摘下。衣袖微微滑下,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。


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。连喻对方婉之说:“我晚上要吃好的,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。”


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,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?


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,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,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的任性样。


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,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。


连喻说:“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,多了炒不过来。”话里话外挺明显的,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,该走就走吧。


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,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,已然是一本正经。


她说:“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,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?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。”


鸡能跟血燕比吗?


二傻大眼瞪小眼,却统一的都没吭声。因为不能比他们两‘夫妇’更为厚颜无耻。


晚饭的时候,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。


原因是除了血燕羹,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。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,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。


它已经很胖了,那么胖,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。


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,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。她都觉得无言以对,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。


“我们这个是公的。”


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,端的一派淡然。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,早已习以为常。


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,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,他撂了筷子,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。


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,是沉沉重重的一块,占据了很大位置。


他将箱子挂了把锁,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。


一句话也没有,一个字儿也没吭。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。


“王守财挠的。”


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,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。


“让我收着?不怕我把钱卷跑了?”


连喻见没转过去,也就不转了,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。


“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,都跑不远。”


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,面上只做平常,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。


“为什么给我收着?”


当管家婆吗?那得说出来才算。


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,抬眼数星星去了。


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,钥匙给了她,就是想要给她,至于为什么给,他还没有想明白。


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,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,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,十分的透彻了,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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