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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是人是妖难辨己

  地煞七十二变

他已拔刀出鞘,横刃身前。


刀光如雪,映照眉眼。


他声音平静,一字一句:


“此刀长二尺七寸,重一斤八两。百炼成钢,淬火为锋。天宝四年秋,吾斗杀琅琊柳一刀于大江之畔,而后得之。”


话声方落。


突然向前踏步,刀锋势如雷霆。


但见白色虫血喷溅,原本空无一物处,有妖魔浮出身形,踉跄退后,身躯晃了晃,无力倒地。


而这一刀,也彷如发下了号令,妖魔们彷如浪潮一齐涌来。


张易却如礁石,牢牢钉在原地。


尖牙利爪不能让他退后半步,魔法妖术不能让他动容分毫。


他只是沉默着,挥刀,再挥刀,将一个又一个妖魔毙于利刃之下。


可妖魔毕竟是妖魔。


当游侠儿又一次挥刀直取侧方妖魔脖颈,那妖魔的脖颈竟突兀裂开一张巨口。


铿锵一声。


将刀刃死死咬住。


正前方,另一只妖魔则张开爪牙趁机扑来。


张易面不改色,放了刀柄。


一个旋身让开正面扑来的妖魔,动作间,双手已握紧了背后长刀。


拧身顺势挥刀。


刷!


抖开刀光如雪片片飞溅。


头颅高高抛飞中。


“此刀长三尺八寸,重两斤七两……”


张易看也不看身后倒下的无头尸,弓步架刀作枪,面朝群魔,声音不疾不徐:


“长安军器监所出。天宝二年,吾夜宿山村遇乱军劫掠,尽杀之,方得此刃。”


……


肢体横飞,白刃搏杀。


妖魔舍生忘死,游侠半步不退。


前妖授首后妖又至,是长刃碎尽换短刀。


厮杀中。


张易没去数自己杀了多少妖怪,受了多少伤,换了几把刀,又念了几句词。


此时此刻,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许多的画面,或熟悉或陌生,熟悉的有在狸儿楼下的惊鸿一瞥,从此魂牵梦绕;陌生的有在山林与旷野,与无数的妖怪、恶鬼、武士、僧道搏杀,战而胜之,吃掉败者的尸体。


两种记忆相互交织,教人分不清自己是谁。


他冷硬的神色渐渐迷离,一如深陷梦魇,一如大梦初醒。


没由来的。


他想起昨日与今日种种。


满怀雀跃将钗子送给美人,对方也含笑收下,良辰美景,一如书中故事。然而,今晨盛装的美人出门,云鬓上配着的,却不是自己送的簪子。


这也是理所当然的。


三娘子家财万贯,藏室里罗列奇珍,潇水城里最好的簪子在她的妆奁里也份属寒酸。


可为何自己会固执地以为三娘子一定会戴上那只簪子呢?


以至于郁郁寡欢、神魂落魄缺席了今儿的酒神祭。


待他发觉异样,拼命闯入妖丛,找到了三娘子时……


张易挥出刀刃,在刀口断裂之前,斩下了身前妖怪的脑袋,干净利落,一如之前亲手斩下三娘子的头颅。


而后举目四顾。


伏尸遍地。


已然再无敌手上前。


他神情恍惚丢下了手中断刀,却又察觉裤腿一紧。


低头瞧去。


呵。


原来还有只漏网之余。


鸟嘴人身,四肢尽无,从腰部被拦腰斩断,拖着白色的肠子,徒劳用鸟喙拉扯着张易的裤脚。


张易正要拾起断刀了结了它,可已化作镰刃的左手却自个儿挥了下去,刨开了妖怪的胸膛,勾出了它的心脏,送到了自己嘴边。


游侠儿自然而然地张开了嘴。


可咬下那一刻。


神思蓦然清明。


他急忙丢开心脏,脸上变化出难以言喻的神色,又凝望着自己的左手,不知不觉间,妖化已从手肘蔓延到肩膀,如今整条左臂都变成了螳螂状的刀臂。


再稍作检查。


原来,除却握刀的右手,四肢已尽为虫躯。


“是时候了。”


他对自己说道。


而后坐下来。


坐在肉泥与残尸之间。


先是举起刀臂斩下了双腿,再用右手捏住左肩,硬生生扯下刀臂,弃之于地。


冷汗直冒,青筋暴起。


哆嗦了好一阵。


才用仅存的右手摸索入怀里,掏出一个巴掌长的短刀,形制粗陋,似乡野孩童的玩具。


然而,当他用牙扯下刀鞘,露出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开锋利刃。


“此刀长七寸,桑木作柄,生铁为刃,是吾孩提时,由……”


他将刀尖倒转对准心口,努力思索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送给自己的。


抬头。


看了看昏惨而肮脏的城市。


许久。


“算了,记不得了。”


没柄而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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